瑞典驻华使馆签证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瑞典使馆于瑞典和中国公休日闭馆。请登陆瑞典大使馆网站以获得相关信息。)
上海,江苏,安徽和浙江省居民必须在瑞典驻上海总领馆申请。
广东,福建,广西,海南省居民必须在瑞典驻广东总领馆申请。
香港居民必须在瑞典驻香港总领馆申请。
您可以在瑞典驻北京大使馆申请居留许可。在您交完材料以后大使馆将有可能安排电话谈话。在大使馆获得所有必要材料后,将把您的申请递交给瑞典移民局。大使馆将通知您申请的结果。如果您获得批准,大使馆将会在您的护照上贴上居留许可。您不允许进入瑞典后再等待移民局的决定。您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请注意所有材料均需原件):
如果您的丈夫/妻子/同居伴侣在瑞典:
给18岁以下的孩子(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瑞典,孩子随同父亲/母亲在瑞典生活)
如果您没有提供以上必要材料,您的申请过程将有可能被延误。如果必要的话,大使馆有可能通知您补充新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