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签证接待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45-11:45和13.00-15.30领取签证时间:周一至周五,8:45-11:45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6:00直线电话:021-5359 9639
总领事馆于节假日闭馆,请查询
关于领馆地址,电子邮件等信息,请看本页上方“联系方式”标签。
请注意:
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受理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省居民的申请。
香港居民可咨询瑞典驻香港总领事馆其它地区居民请向瑞典驻华大使馆递交申请。
瑞典自2008年12月15日起实行新的劳务输入政策,工作许可的申请也有相应的改变。 根据新规定, 某些非劳工短缺领域也有可能获得工作许可。以前须由劳工局(AMS)批准, 而新政规定瑞典雇主有权决定雇佣者。获批的工作许可最长为两年有效。两年以后可以申请延期两年。 工作许可满四年(即48个月)以后, 有可能获得永久居留。 前两年的工作许可仅限于某一固定雇主的固定工种。 两年以后, 此种工作许可只有工种限制。更多有关工作许可的规定请参照瑞典移民局网站。 您可以在瑞典大使馆或您所属领区的总领事馆递交您的工作许可申请。如果有必要,使领馆会通知您面谈。多数申请将被送交瑞典移民局批准。您也可以在移民局的网站上直接递交电子申请。申请工作许可所需材料:您需随申请表一起附上如下材料(注意: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此外,您的雇主应该:
您和您的雇主有责任向移民局表明所有条件均已满足。为此,您需填写受雇人员的申请表而您的雇主填写职位提供表。
自开公司做雇主的申请人,请按本页右方的链接填写相应表格。如是运动员,艺术家或到瑞典做媬姆的申请人,请登陆移民局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并填写相应表格。
对于外国雇员的简便政策瑞典政府决定以下两个类别将豁免工作许可的申请。此次豁免适用于12个月的期限中最多逗留3个月的申请。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注意:
如您的家属陪伴您一同去瑞典,请注意有陪同家属专用的表格,见本页右侧链接。
如果您是大学/学院的学生或博士生,您在学习期间工作无需工作许可。在哪里申请在线申请现在可以在瑞典移民局的网站上直接申请工作许可,但自做雇主开公司的除外。申请费须用国际信用卡支付,如VISA卡,万事达卡和美国运通卡。如您没有如上国际卡,请直接到瑞典领事馆递交申请。如您在网上申请,那么您申请的受理时间将大为缩短。
到领事馆申请您需在计划前往瑞典的日期十周前到总领事馆递交申请。如未能提供如上所述的必需材料,将延误对您申请的决定。如有需要,总领事馆将要求您进一步提供材料。
如果您想获得更多有关因留学申请居留许可的信息, 可与领馆联系, 或登陆移民局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从2011年5月20号起所有的欧盟成员国将推出和实行居留许可卡。这张居留许可卡将含有申请人的生物身份数据 (影像的和手指纹的)。
如果你在5月20号后获得了居留许可,那么你将获得一张居留许可卡。这张卡里有一个芯片并含有申请人的生物身份数据和其居留许可的证明,但这不可以代替身份证或旅行证件,所以当你入境瑞典时必须携带你的居留许可卡和有效护照。
当你在瑞典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居留许可和或需要面试时,你同时也需要被拍照和收集手指指纹。
瑞典驻外办事处届时会把被批准的居留许可卡发送到申请人的手中。
如果你在5月20号之前得到你的居留许可决定但没有到领事馆拿到你的居留许可签证,那么你必须通知领事馆并预定一个时间并留下你的生物身份数据。生物身份数据可以在领事馆的每周星期二和星期四的早上8点45分到10点受理。请联系generalkonsulat.shanghai-Visum@foreign.ministry.se预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