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
签证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3:00-4:00
直线电话:021-5359 9639

总领馆于节假日闭馆。

关于领馆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请看本页上方“联系方式”标签。

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受理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省居民的申请。


香港居民可咨询瑞典驻香港总领事馆

其它地区居民请向瑞典驻华大使馆递交申请。

留学生居留许可

如果您在瑞典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学习,应申请居留许可。如您得到了在瑞典学习的居留许可,您将有权无需工作许可而在瑞典打工,但请注意我们不建议如此,因为瑞典的学业繁重且耗时长。您在抵达瑞典之前,护照上必须贴有居留许可。在结束学业后,您应离开瑞典。即使您在瑞典留学了多年,通常也不会得到永久居留许可而在瑞典定居。

如您是初次申请瑞典留学居留许可,请前往瑞典领事馆递交材料。

如您需续签已有的留学居留许可,可以在瑞典移民局的网站上进行。申请费须用国际信用卡支付,如VISA卡,万事达卡和美国运通卡。如您没有如上国际卡,请直接到瑞典领事馆递交申请并交费。您不能通过网上申请续签却交费到领馆。

申请所需材料:

  • 两套填写完毕并签名的申请表。

  • 两张两寸照片。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 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被拒绝受理并因此可能造成签证申请的延误。

  • 一本有效护照。护照身份页复印件两份。请注意:如果没有护照您也可以先行申请,随后送来护照即可。

  • 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你将要进行全日制学习或研究工作的瑞典大学或研究机构发出的原件邀请函及其复印件或入学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如果你打算学习瑞典语后再读本科,申请时不但须提供语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还需出示本科大学的录取确认书。

  • 如果您是在校学生或刚毕业,还应当出示学校的证明信及其复印件。该信应提及您在学校的状况,并有学校的地址电话盖章以及联系人签名。该信应翻译为英文,加盖公章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

  • 奖学金证明或资金担保(即本人名下银行存款证明)。一年按十个月计算,每个月至少7300克朗。您应出示足够您在瑞典完成整个学业所需时间内的资金担保。 资金担保需为英文,并请提供此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 非中国国籍申请人,请提供有效中国居住证明。

  • 如您的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年,还须购买综合健康保险。请提供英文保单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申请受理费:
请查看受理费用一栏
递交材料时缴付,若拒签,签证费不予退还。
签证费根据每月瑞典克郎和人民币汇率的不同可能有所变动。

请在去瑞典之日至少十周前将申请递交到领馆。

如果你没有提供以上必要材料,你的申请过程将有可能被延误。如有必要,领馆有可能通知你补充新的材料。

如您的配偶或孩子陪同您去瑞典留学,请注意有专门的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