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受理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省居民的申请。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签证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3:00-4:00直线电话:021-5359 9639关于领馆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请看本页上方“联系方式”标签。
广东,福建,广西和海南省居民的签证申请须递交至瑞典驻广州总领事馆。香港居民可咨询瑞典驻香港总领事馆其它地区居民请向瑞典驻华大使馆递交申请。
1. 有资格接受ADS签证申请的大使馆和总领馆:该旅游团队的主要目的地国的使领馆(指在其国内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如果在两国或两国以上境内的停留时间相同,那么应该向第一入境的申根国的使领馆提出申请。
2. 签证申请ADS 签证必须通过有ADS授权的旅行社申请。申请材料由旅行社指定的专办员直接递交(不接受邮寄申请)。
3. ADS 授权的旅行社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4. 补充材料、提示和信息
5. 签证费用签证费用650元人民币/人。
6. 签证办理所需的时间签证办理时间通常为7个工作日内。签证量的多少也会影响到签证的处理时间,因此建议您尽早申请。
7. 旅行行程的改动只有按照提交申请时预先制订的旅行计划旅行,签证才有效。如果出于任何非人为控制原因,需要在提交申请之后,出发之前对旅行计划进行任何修改,中方经授权的旅行社有义务立刻通知其申请提交的使馆或总领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只可以对旅行计划进行细小的改动,如团队住宿的旅馆。 在任何情况下,全部队员都要随团旅行,并住宿在同一个旅馆中。不接受对旅行计划的重要基本内容进行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