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签证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3:00-4:00直线电话:021-5359 9639总领馆于节假日闭馆。
关于领馆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请看本页上方“联系方式”标签。
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受理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省居民的申请。
广东,福建,广西和海南省居民的签证申请须递交至瑞典驻广州总领事馆。香港居民可咨询瑞典驻香港总领事馆其它地区居民请向瑞典驻华大使馆递交申请。
受理签证的使领馆您应到您主要目的国的驻华使领馆递交申请。 如无法确定哪个国家是主要目的国,那么应去访问时间最长的国家的使馆或领事馆。如在各个申根国家的访问时间一样长,那么应到您第一入境国的使领馆递交申请。
递交申请官方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的签证申请须由相应的中国外事机构递交。普通护照持有者原则上须本人前来申请。
所需材料(所有材料需为英文或瑞典文)
注意!您需本人前来领馆申请签证。
提供以上材料并不意味一定获得签证。
签证受理周期为7个工作日。
四.签证受理费请查看受理费用一栏。递交材料时缴付,若拒签,签证费不予退还。签证费根据每月瑞典克郎和人民币汇率的不同可能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