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瑞典驻华使馆签证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瑞典使馆于瑞典和中国公休日闭馆。请登陆瑞典大使馆网站以获得相关信息。)

上海,江苏,安徽和浙江省居民必须在瑞典驻上海总领馆申请。

广东,福建,广西,海南省居民必须在挪威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

香港居民必须在瑞典驻香港总领馆申请。

申请短期探亲访友签证

除签证上特别注明外,持有由任何一个申根国颁发的签证可在申根区内自由旅行。申根国包括: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法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瑞典、捷克、爱沙尼亚、 匈牙利、拉托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瑞士。申根区的最长停留期限为90天。

目前本网站正在更新签证申请信息,本网页正在更新中。对因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抱歉。

 

驻华使领馆每天受理的签证数量有限。为确保您的申请可被受理,我们强烈建议您通过网上申请并同时预约个人到访的时间。

 

有权使馆或总领馆

申请者必须到其申根区主要目的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若无法确定其主要目的国,申请者应到其停留时间最长的申根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申请
; 如果申请者在各个申根国停留时间相同,则应到其第一入境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


请注意:申请者原则上必须本人来申请。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递交时按下列顺序排列)

- 一份填写详尽的申根签证申请表。申请表和附表均可从本页右侧下载,也可到瑞典驻华使领馆索取。

- 两张两寸照片。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 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
- 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 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
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被拒绝受理,并由此可能造成签证申请的延误。照片要求

 

- 护照或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护照须在签证有效期后90天内仍有效。护照需由持有人签名并最少留有两张空白页,否则将被拒绝受理。护照身份页复印件一张。如申请人非中国公民,还应出示其有效的中国居住证复印件。


- 中国公民申请人,请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所有页复印件

 
- 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的旅行医疗保险,保险需包含在整个申根区的旅行时期(直到离开申根区的欧洲当地时间24:00)。保险应保一切应医疗原因回国,急诊医疗,急诊住院或死亡可导致的费用。请提供报单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报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请注意:于申根国入境时,应随身携带该保单的原件,以备边防检查。如不携带,将有可能被拒绝入境。

 

-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其过去三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薪金证明等。所需资金为每天40欧元。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旅行,请出示:1,邀请人在中国的居留许可的复印件;2,邀请人过去三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薪金证明等。所需资金为每天40欧元。


- 如果申请探亲签证,请提供邀请人和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当地外事部门认证。

  如果申请访友签证,请提供邀请人和申请人朋友关系的原件材料,比如照片,信件,邀请信或其他相关文件。

 

- 为确保申请人在探亲访友时的经济保障,请提供申请人最近三到六个月的银行记录单。无需存款证明。


-申请人现如有工作,请单位出示证明信原件,该信可为英文书写也可为中文书写附英文翻译件。证明信须用正式公函纸书写,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须包含:申请人雇佣单位的联系信息,证明信签字人的职务,申请人名字,职务,工资数额,已工作年数且申请人已被准假。


-申请人如已退休,请提供退休金和正常收入证明。
申请人如没有工作,请提供其配偶的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结婚公证书并经当地外事部门认证或其它类似相关证明。

 

- 如果申请人是单身,离异,丧偶,请提供相关证明。

 

- 如申请人未满18岁,请提供
1,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请学校出示英文证明原件,证明申请人被准假及准假的天数。须用有学校名称的正式公函纸书写,相关校/院/系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学校地址,电话和传真。

 

- 如申请人未成年并单独或与父母双方中的一位共同旅行,请提供:
1,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旅行的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当地外事部门认证。
2,该家庭成员关系或监护关系的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当地外事部门认证。

 

以下材料无需提供原件并可按任意顺序排列。


- 一份填写详尽的邀请函和调查问卷表,由瑞方邀请人填写。


- 回程的飞机票订单。建议请不要在您的签证没决定下之前买机票。


- 瑞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我们接受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传真件或从网络的打印件。身份证明可由邀请人在其当地的税务局取得,也可登陆瑞典税务局的网站索取。邀请人须将邀请函与其身份证明发给申请人,由申请人递交至使馆。

 

 

注意:

- 申请者须本人前来使馆申请。

 

- 上述材料齐备并不意味着肯定能得到签证。

 

- 签证受理周期为15天。

 

- 如您和您的邀请人是近亲并计划停留多于90天,您可申请长期停留签证(D签证)。具体要求请点击这里。


- 如果您有特殊情况您可以申请最多为一年的D签证.特殊情况比如说您需要看望您的孩子的时间在半年里超过90天.拥有D签证可以让您在申根国里自由出入. 如需申请D签证请使用D签证表格National visa application form.


其他信息:

1. 
所有材料需用英文或瑞典文书写。

2. 
使馆有可能通知您提供其他材料/信息或进行面谈。

3.
提供以上材料并不保证获得签证。

4.
签证受理程序约为15个日历日


签证受理费

无论在申根区停留时间长短及入境次数多少,所有申根签证受理费用均为人民币500元
瑞典使馆只接受以银行卡支付申请费用。只有在无法使用银行卡的情况下,才接受现金支付各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