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驻华使馆签证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瑞典使馆于瑞典和中国公休日闭馆。请登陆瑞典大使馆网站以获得相关信息。)上海,江苏,安徽和浙江省居民必须在瑞典驻上海总领馆申请。广东,福建,广西,海南省居民必须在挪威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香港居民必须在瑞典驻香港总领馆申请。
目前本网站正在更新签证申请信息,本网页正在更新中。对因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抱歉。
驻华使领馆每天受理的签证数量有限。为确保您的申请可被受理,我们强烈建议您通过网上申请并同时预约个人到访的时间。
有权使馆或总领馆申请者必须到其申根区主要目的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若无法确定其主要目的国,申请者应到其停留时间最长的申根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申请; 如果申请者在各个申根国停留时间相同,则应到其第一入境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请注意:申请者原则上必须本人来申请。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递交时按下列顺序排列)
- 一份填写详尽的申根签证申请表。申请表和附表均可从本页右侧下载,也可到瑞典驻华使领馆索取。
- 两张两寸照片。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 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 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被拒绝受理,并由此可能造成签证申请的延误。照片要求
- 护照或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护照须在签证有效期后90天内仍有效。护照需由持有人签名并最少留有两张空白页,否则将被拒绝受理。护照身份页复印件一张。如申请人非中国公民,还应出示其有效的中国居住证复印件。
- 中国公民申请人,请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所有页复印件。
- 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的旅行医疗保险,保险需包含在整个申根区的旅行时期(直到离开申根区的欧洲当地时间24:00)。保险应保一切应医疗原因回国,急诊医疗,急诊住院或死亡可导致的费用。请提供报单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报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请注意:于申根国入境时,应随身携带该保单的原件,以备边防检查。如不携带,将有可能被拒绝入境。
-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其过去三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薪金证明等。所需资金为每天40欧元。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旅行,请出示:1,邀请人在中国的居留许可的复印件;2,邀请人过去三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薪金证明等。所需资金为每天40欧元。
- 如果申请探亲签证,请提供邀请人和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当地外事部门认证。
如果申请访友签证,请提供邀请人和申请人朋友关系的原件材料,比如照片,信件,邀请信或其他相关文件。
- 为确保申请人在探亲访友时的经济保障,请提供申请人最近三到六个月的银行记录单。无需存款证明。
-申请人现如有工作,请单位出示证明信原件,该信可为英文书写也可为中文书写附英文翻译件。证明信须用正式公函纸书写,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须包含:申请人雇佣单位的联系信息,证明信签字人的职务,申请人名字,职务,工资数额,已工作年数且申请人已被准假。
-申请人如已退休,请提供退休金和正常收入证明。申请人如没有工作,请提供其配偶的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结婚公证书并经当地外事部门认证或其它类似相关证明。
- 如果申请人是单身,离异,丧偶,请提供相关证明。
- 如申请人未满18岁,请提供1,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2,请学校出示英文证明原件,证明申请人被准假及准假的天数。须用有学校名称的正式公函纸书写,相关校/院/系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学校地址,电话和传真。
- 如申请人未成年并单独或与父母双方中的一位共同旅行,请提供:1,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旅行的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当地外事部门认证。2,该家庭成员关系或监护关系的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当地外事部门认证。
以下材料无需提供原件并可按任意顺序排列。
- 一份填写详尽的邀请函和调查问卷表,由瑞方邀请人填写。
- 回程的飞机票订单。建议请不要在您的签证没决定下之前买机票。
- 瑞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我们接受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传真件或从网络的打印件。身份证明可由邀请人在其当地的税务局取得,也可登陆瑞典税务局的网站索取。邀请人须将邀请函与其身份证明发给申请人,由申请人递交至使馆。
注意:
- 申请者须本人前来使馆申请。
- 上述材料齐备并不意味着肯定能得到签证。
- 签证受理周期为15天。
- 如您和您的邀请人是近亲并计划停留多于90天,您可申请长期停留签证(D签证)。具体要求请点击这里。
- 如果您有特殊情况您可以申请最多为一年的D签证.特殊情况比如说您需要看望您的孩子的时间在半年里超过90天.拥有D签证可以让您在申根国里自由出入. 如需申请D签证请使用D签证表格National visa application 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