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驻华使馆签证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瑞典使馆于瑞典和中国公休日闭馆。请登陆瑞典大使馆网站以获得相关信息。)上海,江苏,安徽和浙江省居民必须在瑞典驻上海总领馆申请。广东,福建,广西,海南省居民必须在挪威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香港居民必须在瑞典驻香港总领馆申请。
目前本网站正在更新签证申请信息,本网页正在更新中。对因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抱歉
有权使馆或总领馆申请者必须到其申根区主要目的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若无法确定其主要目的国,申请者应到其停留时间最长的申根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申请; 如果申请者在各个申根国停留时间相同,则应到其第一入境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签证申请官方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通过中国相关部委或一些被授权机构来递交签证申请,普通护照持有者原则上必须亲自来申请。所需材料(所有材料需为英文或瑞典文)
- 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并附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一张。护照须在签证有效期后三个月仍有效。护照需由持有人签名,否则将被拒绝受理。
- 一套用英文或瑞典文填写详尽的包含附表A在内的申根签证申请表。签证申请表及附表A可见本页右侧链接并下载,您也可前来领事馆索取。
- 一张两寸照片。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 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 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被拒绝受理,并由此可能造成签证申请的延误。照片要求
- 瑞典方邀请信 邀请信应包含如下内容:- 被邀请人的个人信息;- 预计停留期限;- 访问目的和行程安排;- 需签字并注明邀请方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等。邀请信必须为原件。
中方公司或单位的英文派谴函。派谴函应包含如下内容:- 申请者姓名,职务,访问目的,停留时间;- 回国担保;- 用公函纸书写, 相关领导签字,公司盖章并注明地址电话传真等。此派谴函必须为原件且签字人不能为申请人。
- 双方公司(中方和瑞典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瑞典公司营业执照的打印出具日期距申请日期不能超过一年。
- 经济担保。(可在邀请信中或派谴函上说明何方承担您在瑞典的费用)。在瑞典所需资金为每天40欧元。
- 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的旅行医疗保险,保险需包含在整个申根区的旅行时期(直到离开申根区的欧洲当地时间24:00)。请提供报单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报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请注意:于申根国入境时,应随身携带该保单的原件,以备边防检查。如不携带,将有可能被拒绝入境。
- 非中国公民申请者请出示有效的中国居住证的复印件。
- 如有必要,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材料,补充信息或进行面谈。
以下材料无需提供原件并可按任意顺序排列:
- 回程的飞机票订单。建议请不要在您的签证没决定下之前买机票。
- 在申根国停留时间的住宿证明。
其他信息1. 所有材料需用英文或瑞典文书写。2. 您有可能被告知出示公司营业执照认证件。3. 使馆有可能通知您提供其他材料/信息或进行面谈。4. 提供以上材料并不保证获得签证。5. 签证受理程序约为15个日历日。
签证受理费无论在申根区停留时间长短及入境次数多少,所有申根签证受理费均为人民币500元。瑞典使馆只接受以银行卡支付申请费用。只有在无法使用银行卡的情况下,才接受现金支付各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