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瑞典驻华使馆签证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瑞典使馆于瑞典和中国公休日闭馆。请登陆瑞典大使馆网站以获得相关信息。)

上海,江苏,安徽和浙江省居民必须在瑞典驻上海总领馆申请。

广东,福建,广西,海南省居民必须在挪威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

香港居民必须在瑞典驻香港总领馆申请。

申请以商务访问或短期职业培训为目的的签证

除签证上特别注明外,持有由任何一个申根国颁发的签证可在申根区内自由旅行。申根国包括: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法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瑞典、捷克、爱沙尼亚、 匈牙利、拉托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瑞士。申根区的最长停留期限为90天。

目前本网站正在更新签证申请信息,本网页正在更新中。对因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抱歉

有权使馆或总领馆

申请者必须到其申根区主要目的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若无法确定其主要目的国,申请者应到其停留时间最长的申根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申请; 如果申请者在各个申根国停留时间相同,则应到其第一入境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


签证申请

官方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通过中国相关部委或一些被授权机构来递交签证申请,普通护照持有者原则上必须亲自来申请。


所需材料(所有材料需为英文或瑞典文)

- 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并附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一张。护照须在签证有效期后三个月仍有效。护照需由持有人签名,否则将被拒绝受理。

- 一套用英文或瑞典文填写详尽的包含附表A在内的申根签证申请表。签证申请表及附表A可见本页右侧链接并下载,您也可前来领事馆索取。

- 一张两寸照片。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 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
- 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 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
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被拒绝受理,并由此可能造成签证申请的延误。照片要求

- 瑞典方邀请信 邀请信应包含如下内容:
- 被邀请人的个人信息;
- 预计停留期限;
- 访问目的和行程安排;
- 需签字并注明邀请方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等。
邀请信必须为原件。

中方公司或单位的英文派谴函。派谴函应包含如下内容:
- 申请者姓名,职务,访问目的,停留时间;
- 回国担保;
- 用公函纸书写, 相关领导签字,公司盖章并注明地址电话传真等。
此派谴函必须为原件且签字人不能为申请人。

- 双方公司(中方和瑞典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瑞典公司营业执照的打印出具日期距申请日期不能超过一年。

- 经济担保。(可在邀请信中或派谴函上说明何方承担您在瑞典的费用)。在瑞典所需资金为每天40欧元。

- 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的旅行医疗保险,保险需包含在整个申根区的旅行时期(直到离开申根区的欧洲当地时间24:00)。请提供报单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报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请注意:于申根国入境时,应随身携带该保单的原件,以备边防检查。如不携带,将有可能被拒绝入境。

- 非中国公民申请者请出示有效的中国居住证的复印件

- 如有必要,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材料,补充信息或进行面谈。

以下材料无需提供原件并可按任意顺序排列:

- 回程的飞机票订单。建议请不要在您的签证没决定下之前买机票。

- 在申根国停留时间的住宿证明。

 


其他信息

1. 所有材料需用英文或瑞典文书写。

2. 您有可能被告知出示公司营业执照认证件。

3. 使馆有可能通知您提供其他材料/信息或进行面谈。

4. 提供以上材料并不保证获得签证。

5. 签证受理程序约为15个日历日。

签证受理费

无论在申根区停留时间长短及入境次数多少,所有申根签证受理费均为人民币500元。瑞典使馆只接受以银行卡支付申请费用。只有在无法使用银行卡的情况下,才接受现金支付各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