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beta & bo i Sverige / Work & Live in Sweden

如何申请工作许可

您须事先获得工作许可才可以在瑞典工作。 如果您的工作时间少于三个月, 您还必须申请入境签证; 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超过三个月, 应当在申请工作许可的同时申请居留证。

自2008年12月15日始瑞典实施新的劳务输入政策, 工作许可的申请也有响应的改变. 根据新规定, 某些非劳工短缺领域也有可能获得工作许可. 以前须由劳工局(AMS)批准, 而新政规定瑞典雇主有权决定雇佣者。

更多有关新政的规定请参照瑞典移民局网站。

您可以在移民局的网站上直接递交申请。您也可以在瑞典大使馆或您所属领区的领事馆递交您的工作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请注意: 所有递交进来的原件申请材料,我们同时需要其复印件):

  • 两份完整填写的申请表。

  • "Offer of Employment" (由瑞典雇主填写)及复印件

  • 三张与护照相大小相同的照片。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
     - 彩色照片,背景为白色。
     - 照片尺寸约为长45mm x 宽35mm。
     - 照片须清楚、无污损、无明显像素颗粒。
     - 面部无阴影,无反光,颜色自然。
     - 表情自然,嘴部闭合。
     - 配戴眼镜者,镜框不能遮盖眼睛,镜片不反光。
     -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切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 照片须为免冠照,有特别宗教信仰者除外。

  • 护照及其身份页复印件两张。

  • 申请费, 1770RMB。

无论申请结果如何,申请费与申请资料均不予退还。

您应当在去瑞典至少10周前将您的申请递交到领事馆。如果您没有提供以上必要材料,您的申请过程有可能被延误。如果有必要的话,领事馆有可能通知您补充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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