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2月15日始瑞典实施新的劳务输入政策, 工作许可的申请也有响应的改变. 根据新规定, 某些非劳工短缺领域也有可能获得工作许可. 以前须由劳工局(AMS)批准, 而新政规定瑞典雇主有权决定雇佣者。
更多有关新政的规定请参照瑞典移民局网站。
您可以在移民局的网站上直接递交申请。您也可以在瑞典大使馆或您所属领区的领事馆递交您的工作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请注意: 所有递交进来的原件申请材料,我们同时需要其复印件):
无论申请结果如何,申请费与申请资料均不予退还。
您应当在去瑞典至少10周前将您的申请递交到领事馆。如果您没有提供以上必要材料,您的申请过程有可能被延误。如果有必要的话,领事馆有可能通知您补充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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